荒谬女子强占邻居车位17年结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0-09 11:50:44  阅读:6019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物业被人家“占据”了一段时间后,就归于对方了,你能想像吗?但千真万确,并且有判例。

住在魁北克省的Hélène Allie长时间占用街坊的泊车位,之后街坊卖了房子,新业主想回收,Hélène Allie一状告上法庭,成果……胜诉,法官断定这车位归于她的。

侵吞泊车位 久了便是自己的

依据CTV报导,Hélène Allie从1994年开始运用街坊家的两个泊车位,一直到2011年,一共用了17年。之后街坊把自家房产卖掉给了Alain Ostiguy。

示意图

法庭文件显现,新业主Alain Ostiguy入住后需求泊车位,所以正告Hélène Allie今后不能够再用自家房产顺便的泊车位。大概是感觉Alain Ostiguy的“正告”让她很不爽,Hélène Allie立马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断定自己对街坊家的泊车位享有所有权。

法院后来断定Hélène Allie取胜。断定她具有两个车位中的其间一个所有权,另一个车位则由于"缺少依据"没有判给她。

法官依据的是魁北克《民法典》(Civil Code),任何人十年来在无异议的状况下继续运用某种物品,都已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并能够正式向法院请求供认其所有权。

要是想取得补偿,新房主Alain Ostiguy只要一个挑选:对卖给自己房子的原房主提出诉讼。

有魁北克的律师在承受媒体采访时表明,这种状况在法令上叫“逆权侵吞”(adverse possession),假如Alain Ostiguy能证明原房主在卖房之前就认识到了街坊的“逆权侵吞”,却没有提示Alain Ostiguy,就必须对Alain Ostiguy作出补偿。

不过,即使Alain Ostiguy对原房主提起诉讼,Alain Ostiguy最好的状况也只能取得一些金钱的补偿,想把车位要回来已是不可能。

买房没保证 逆权侵吞有疑义

特约评论员丁一味表明,所谓“逆权侵吞”,依据维基百科解说,指的是“房地产的非业主不经原业主赞同,继续占用对方土地超越必定的法定时限后,原业主的舆讼时限即停止,该占用者能够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不用支付任何价值。 ”

这种状况,香港已有不少比如,而在北美更常见,丁一味举一则他还有点含糊形象的老旧新闻,粗心是,卑诗省有个房东想将房子卖掉回原居地养老,他的10多年房客要求分一半卖房的钱。

房东当然不愿,两边上了法庭,房客拿出10多年来与房东共处和谐的依据,比如帮助除草、帮助洗衣洗碗、乃至他生日时,房东买蛋糕帮助庆生……的相片。

最终法官以两家虽属房东房客的联络,但已好像“一家人”,断定房客胜诉。

加拿大如此,美国也不遑多让,丁一味还说,美国得克萨斯州阿灵顿市(Arlington)的一名女护理上一年9月外出游览回家后,发现门锁遭掉包,两台电视机不知去向。还发现了房里住了个自称安东尼·布朗(Anthony Brown)男人,说他已“招领”了房子,宣称护理涉嫌不合法侵入。护理要求检查书面材料,布朗提议护理以2000美元"回购"房子。

美国一些州法令界定,别人不经业主赞同,继续占有土地或房子超越必定时限后,原业主诉讼权停止,占房者可成为新业主且不付任何价值。

从中国人的视点看去,这法规很奇葩,也很不合理,丁一味说,究竟有没有具有物业权,最少要有“书面证明”,以魁北克省Alain Ostiguy为例,最初买房时,物业介绍上应该会写明“有几个车位”,调出这个材料,就一览无余了。

别的,这个车位明显不是路旁边任何人都能停的车位,那么,在地产材猜中,应该不难找到这两个车位是划归Hélène Allie或是Alain Ostiguy的物业“设备”,他搞不明白,为何不以产权归属为前提来断定。已然法院能做断定,表明车位确有其原本的归属,为何要判给“占有人”,令人无法了解。

丁一味很想问问法令界人士:“我每天都会把车停在新西敏的女王公园(Queen's Park)固定一个泊车位里,已15年了,那个泊车格是不是归于我的了?我能卖掉那泊车位换现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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