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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城施行两年多的
二手房限售方针撤销
1月9日得悉:
本年1月1日起
长江新城起步区内
严格履行我市中心城区住宅限购方针
一起撤销二手住宅限售
“传闻长江新城不限售了,是不是真的?”近来,网民龚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最近有音讯称,从1月1日起,长江新城起步区不再限售,他有一套房想卖,能不能处理过户?
记者注意到,针对此事,近来有多名网民经过城市留言板向市住宅保证和房管局咨询。市住宅保证和房管局房地产开发办理处一致回复: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办理的布告》(武政规〔2019〕31号),“长江新城起步区内严格履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针和我市中心城区住宅限购方针相关规则。”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了解到,本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办理的布告》,长江新城起步区内严格履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针和武汉市中心城区住宅限购方针相关规则。1月9日,针对广阔市民对相关方针的咨询,市房管局在城市留言板回答称,现在,长江新城起步区域依照我市中心城区履行住宅限购方针,相关区域不再履行限售方针。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前期采访时了解到,2017年8月28日,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首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作业的布告》,其间清晰了长江新城施行管控的切当规模和面积。
依照这一布告,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控不动产改变挂号,将该区域归入住宅限购规模,施行存量房限售方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4日,我市将此规则延伸至2019年8月22日。此次发布的布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2017年武汉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作业的布告,施行管控的规模为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坐落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区域),其四至规模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
来历: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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