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14.6亿元竞得佛山市三水区一宗商住用地溢价率1.2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01 00:00:21  阅读:2069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中国网地产讯 4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会集出让2宗地块,总出让面积235851.88㎡,总开始价468193万元。

通过7轮竞价,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46280万元竞得三水区西南大街锦江路南侧地块一,楼面价4202元/㎡,溢价率1.25%。

材料显现,该地块编号为TD2020(SS)WG0009,坐落三水区西南大街锦江路南侧,东至规划路途,南至广茂铁路,西至规划路途,北至锦江路。出让面积116047.14㎡,开始价144480万元,竞买保证金2.89亿元,15%≤修建密度≤25%,绿地率≥30%,修建高度≤120米。

出让文件显现,宗地内约30202.92平方米的地上建(构)筑物及1300米铁轨由竞得人自签定《土地交给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撤除结束,部分未平坦土地由竞得人自行平坦。

地块的开工时限为1年,自约好的土地交给之日起核算。地块的建造时限为3年,自约好开工时限停止之日起核算。

该地块需建造住所户型套数不少于2300套,其间修建面积100平方米以下住所户型不少于总住所户型套数的20%。

地块内须设置并移送相应的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修建面积不少于住所总计容修建面积的1%,且最低不少于600平方米,最高可不超越2500平方米,其间应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文明活动室、托老所等。

竞得人须在地块北侧锦江路方位配建一个港湾式半途停靠站(含公交站亭、防撞杆等设备),建造规范按《城市路途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要求施行。

用地规模内应设置修建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商业综合体,商业综合体建造计划须寻求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大街办事处定见,方可处理报建手续。用地规模内须无偿配建并移送计容修建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住所用于原住户回迁安顿,另须无偿配建并移送修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商业用房用于回迁安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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